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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造神的时代来了 [打印本页]

作者: 臭虫一只    时间: 2009-9-11 14:58     标题: 造神的时代来了

迈克尔·乔丹——等同于传奇的名字,即将正式镌刻于美国篮球名人堂。这简直不算是新闻,一加一的等式一旦列好,早早晚晚你得在等号后添上个二。水到渠成、顺理成章!所以,我都不怎么激动,只是有些伤怀。我有些想念那个时代:那个时代我长得没有现在这么刻薄,还讨小女孩们的喜欢;那个时代房价没有现在这么高,一块钱能吃顿饱饭;那个时代大家没怎么看过NBA,却都跟着瞎起哄说:“知道乔丹不,公牛队的,我偶像!” 那个时代,那个时代,神还是很矜持的称谓,不像现在,滥了大街。



  读古龙的《陆小凤传奇》,最喜欢的人不是男一号陆小凤,而是西门吹雪。没别的,“剑神”的名号太酷,不由得人不喜欢。那是古龙用他的笔所造的“神”,一袭白衣,风华绝代。在那个江湖,西门吹雪的的剑,最冷,最快,所以,他被称作神。后来我又看了不少香港电影,发现在影像的世界里,同样有神的存在。当年轻的周润发傲然翻开底牌,延续着他不败传奇的时候,那迷倒万千少女的微笑,总是让我恨的牙痒痒,然后想:“妈的,这就是赌神。”



  那时候的我多么的天真啊,根据从小说和电影里得来的经验,我以为只有作者和编剧能如此轻松的打造某个“神”呢。现在我知道了——时代进步的真是老快老快的哦。



  迈克尔·杰克逊去了,据说他的专辑卖了七亿张,据说他开创一个新的音乐流派,据说他改变了美国人的音乐习惯,还据说,他也是个什么“神”。据说而已,我没有亲见。总之,在他离开之后,又一个据说:中国而今也出了这样的人物,他(她)将接过杰克逊手中的大旗,成为新一代的流行音乐之“神”。说这话的人言之凿凿,不容置疑。但我终究还是要怀疑的,因为他们说的那个人我恰好知道,而且见过,虽然只是隔着电视屏幕。作为某个选秀活动的冠军,我个人判断,他(她)的歌唱得并不太好,舞跳的也很一般,大概是比不上杰克逊的。既然如此,为什么说他(她)能媲美前者,继任为“神”二代呢。回答是这样:一、因为他(她)和杰克逊一样,乍看之下分不出男女。二、都有许多人为他们疯狂。这样的逻辑不得不让我积攒了二十年的常识瞬间崩塌,首先,我以为“中性美”这词向来是赞美蚯蚓、水母等无脊椎动物的呢,因为它们倒是雌雄同体。我还以为看不出男女这事只证明了我们小时候所学的“木兰从军”在技术层面上是可操作的。(周立波原话)。想不到啊想不到,现在这已经是成“神”的标准之一了。至于第二点,我倒是无话可说,确确实实,很多人为之疯狂着呢。洪荒时代,我们对神顶礼膜拜;而后,我们对力量非凡的英雄顶礼膜拜;而后的而后,我们对拯救了国家和民族的先烈顶礼膜拜。而后的而后的而后,现在,我们,对只蚯蚓顶礼膜拜?



  这个时代的许多事情好像专为了让我这样“未开化”的人感到崩溃而存在,许许多多不知道哪冒出来的“神”让我不知所措。当然,你尽可以一笑置之,更不用为此大发牢骚,没人逼着你看,没人逼着你听。这道理无懈可击——如果你不看电视,不读报纸,不上网,甚至不逛街的话。



  你有什么办法不知道这些事、这些人呢?我是一个多么关注时代进步的青年啊。所以我不可能不知道:一个女孩只要会用吉他弹半个调调,然后编一些语法错误、意境迷糊的歌词,最后,最关键的,在大众面前勇敢且残忍的,用一种招魂般的让人膀胱发胀的音调,唱出来。那么她就不再是一个糟糕的歌者了,她会为亿万人民所喜爱,所追捧,享受“神”的荣耀。当然,她还不是神,按某些人的说法,她只是天使而已——“绵羊天使”。一部电视剧不管它的剧本如何乏味,制作如何粗糙,演技如何低劣,只要宣传够密集,只要有帅哥靓女,只要加些富豪生活外带狗血爱情桥段,它就不再是一部滥俗的电视剧了。而是大型、青春、偶像、励志、时尚、校园,剧。然后,它的追随者迫不及待的会为它冠以一个新的头衔:“神作”!我真为自己感到害臊啊,眼泪汪汪的看了一遍又一遍《兄弟连》,居然没敢说出这两个字。我更为古龙感到害臊,你说你费那劲编那许多文字有个鸟用啊,现在想造个神得多容易啊。傻瓜!



  回到迈克尔·乔丹的事情上,他进名人堂了,实至名归。刚上初中的时候我对他并不感冒,那时候大家都说他牛B啊牛B啊,但我不以为然,你也看出来了,我这人就是有点倔,爱找不自在。我不以为然的真正原因是,我没怎么看过他的比赛,而且我知道,那些说他牛B的人很多其实也没看过NBA。到后来我买了一盘碟,是关于他的纪录片,看完之后心里有些松动。再后来我下载了很多他的比赛录像,找到他职业生涯的所有数据,不禁为之叹服。现在我看NBA也有八年了,喜欢的球星很多。回过头再看乔丹,才明白,虽然我们不一定要这么说,但如果非要有这个头衔的话,我个人以为,这个半生在篮球场驰骋的男人,这个用篮球创造了无数神迹的男人,配得上“篮球之神”的头衔。



  这样最后的问题就来了:我是喜欢一些“神”的,但又厌恶另一些“神”。我凭什么以个人的好恶对这些“神”做出评判呢?我有什么资格决定这些“神”的称谓该落在谁的头上呢?何况这些称谓都是大众共同意愿的表达,我何德何能敢对其进行肯定或否定呢?再说白一点,所有这些所谓的“神”不都是各种媒体宣传和吹捧的结果么,没有电视报纸网络,你丫知道乔丹是谁?没有湖南卫视,你丫知道曾亦可李宇春一起去看流星雨是什么东东?这问题其实很容易回答:我不能,我没资格。我只是装模作样的为自己打造了一套标准,并且傻乎乎的坚信这套标准是放之天下而皆准的,简单来说,不管对什么东西想冠以“神”的称谓,你最好注意两点:一、他(她)在自己的领域做过什么,有怎样的成就?二、别慌、别急、矜持点。看看时间能告诉我们些什么?



  信仰满布大街的时候,搞不好,也是信仰缺失的时候。新鲜啊,刚出炉的偶像们,刚出炉的“神”们,您看看,还热乎着呢。造神的时代——来了,众生为之欢呼吧,为之雀跃吧,我们有福了。如果有一天,我说如果,你百无聊赖之中打开电视、翻开报纸、登录网页,突然发现哥们我也成“神”了,你一定不要惊讶。那必是因为我身无所长,却又满肚子牢骚的缘故。

   

  但我还是有些伤怀啊,毕竟哥们玉树临风的时代,一去不复返了。
作者: 臭虫一只    时间: 2009-9-11 15:06

今天上网看新闻说乔丹两天后就进名人堂了,忽然有些感慨,就写了点东西。从来没在这发过贴,所以算是处女贴吧。

东西很长,也没什么猛料,大抵是些牢骚,诸位能看则看, 不能看则罢了。我向来是个废话比较 多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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