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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换妻不是聚众淫乱,无罪. [打印本页]

作者: 中南狼    时间: 2010-3-25 13:42     标题: 换妻不是聚众淫乱,无罪.

   今天看到msn上有一条新闻是"李银河称换妻应该合法化",好奇的同时,也感到惊讶,女性的进步,我们男狼的福音啊.
     首先我介绍一下李银河女士,李是社科院社会研究院的研究员,教授,博士生导师,著名作家王小波的妻子.
     在博客中挺换偶称没有道德问题,称聚众淫乱罪过时。李银河再发高论称换妻应当受到保护,换妻是公民合法权利。
  李银河关于换偶的重要观点是将性行为分为三种情况,即犯罪的,比如强奸;犯错的,比如红杏出墙;合理的,例如夫妻生活。在李银河看来,“换偶”行为如果伴侣不知情,那就犯错的,但如果伴侣之间彼此接受,那就合理。


  李银河认为,从法律方面来说,中国刑法中的“聚众淫乱罪”将所有三人以上的性活动规定为非法,而此法律已不再适用。她认为,这个法律条文与宪法保护的公民的人身权利(其中包括性权利)有明显的矛盾之处。李银河倡导尽早改变这一过时法律,同时她建议在法律改变之前,换偶者可以用两对分别在不同地点的方式规避这一法律。在李银河看来,只要一个地方只有两个人(无论他们是法定夫妻还是两个个人),法律是不能治罪的。
  在道德方面上,李银河认为换偶与婚外恋、包二奶的性质不同,她觉得换偶是男女平等的,也不违反婚姻道德;而婚外恋、包二奶一般是男性欺负女性,违反忠实承诺的。所以,李银河说“前者没有道德问题,后者却有道德问题。”
  李银河在博客中称,换偶活动是少数成年人自愿选择的一种娱乐活动或生活方式,它没有违反性学三原则(自愿、私秘、成人之间),是公民的合法权利。她认为换偶活动对社会有无伤害。李银河介绍了美国换偶情况,她认为, 少数人违反大多数人的价值观并不就是伤害社会,它违反的是一元论的价值观,并不违反多元论的价值观。同时,李银河也认为,不应当以伤害社会的名义去治少数人的罪,因为他们虽然是少数人,但是他们是人,是公民,他们有权利选择自己不伤害他人的行为方式,他们的权利应当受到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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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另外,在凤凰网的调查中有大概百分之五十的网友认为换偶很正常,也可以接受.
  各位狼们,一个新的观念在学者与媒体的强大攻势下被宣传灌输,一个崭新的时代即将来临了.
作者: 午夜骷髅党    时间: 2010-3-25 13:53

换妻,中国还很少有的吧,中国刑法中的“聚众淫乱罪”将所有三人以上的性活动规定为非法,虽然不适用但是仍然存在,小心了
作者: undo99    时间: 2010-3-25 13:59

如果夫妻双方都同意,没什么。谁也管不着。当然我是说道理。

在中国,则另当别论。
作者: fjh    时间: 2010-3-25 14:02

引用:
原帖由 午夜骷髅党 于 2010-3-25 13:53 发表
换妻,中国还很少有的吧,中国刑法中的“聚众淫乱罪”将所有三人以上的性活动规定为非法,虽然不适用但是仍然存在,小心了
同意楼上的说法,妻,中国还很少有的吧,中国刑法中的“聚众淫乱罪”将所有三人以上的性活动规定为非法,虽然不适用但是仍然存在,小心了
作者: 马韵文    时间: 2010-3-25 14:27

李银河-----中国人都知道,那对男人来说太贴心了,男人的实心话, 她能倾口而出,不愧是男人的贴心人
作者: 香水无毒    时间: 2010-3-25 14:43

这个起码在现在的中国来说对于很多人都是无法接受的。不管她怎么说,可能她自己深有同感,换的舒服呗。
作者: wnsXI    时间: 2010-3-25 14:57

道理上似乎说得过去,但是实事似乎没那么简单。

虽然我不懂法律,但是不是说简单的“双方自愿”就没有问题,像强奸幼女,只要女方不满14周岁,无论是否自愿罪名都可以成立。

现在的孩子小学就懂不少性知识的,你说12、3岁的孩子真的什么都不懂吗?难说。

还有就是未满16岁犯刑事案的,看《白夜行》,男女主角都是11岁就杀了自己父母,那又该怎么说。还有不少16、7岁的青少年犯罪团伙,很多行为法律可以保护他们,但是不能说明他们这样做就是对的,甚至不少是罪大恶极的却不需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或只负部分责任。

现在孩子太早熟了,很多事情都很难说。
作者: 乱语123    时间: 2010-3-25 15:04

呵呵  什么时候我也不可能合别人换的 老婆是唯一属于自己女人
作者: hanyulong    时间: 2010-3-25 15:12

换妻还能合法?太假了吧?根本就是不道德之极的行为,到时候人人一顶绿帽子很爽吗?
作者: samkiko    时间: 2010-3-25 15:24

李银河的言论一向很出位。这位性学先锋想用自己的力量去促成国人性观念的转变这是不可能的。按她的言论,身为她的丈夫还是挺爽的,只要想出轨,通知她就可以了。不知道她是不是全都答应呢
作者: chiyanlie    时间: 2010-3-25 16:01

换妻是娱乐活动?真是有创意啊,俺也赞成无罪。
作者: fengmian    时间: 2010-3-25 16:17

李银河总是说出使道德学家有话题的话,学习她的东西挺好的
作者: homerduhui    时间: 2010-3-25 16:26

从政策法规角度应该不算犯罪,但是作为我们国家来讲,换妻是为世俗理法道德所不容的。
作者: lynn355    时间: 2010-3-25 16:46

总体来说换妻在中国是很难被人接受的.李银河的行为是不道德的.
作者: gvbhgvbh    时间: 2010-3-25 18:53

结婚七到十年后还对自己的配偶有性冲动的占几成?这时候是选择花钱出去找刺激呢,还是干脆离婚重新找?也许在某种情况下换妻是最简单解决问题的方法吧,当然前提是双方都是自愿的
作者: qpalzm12321    时间: 2010-3-26 13:56

素質沒有進步多少!性思想倒是開放挺快的!
作者: HUWA    时间: 2010-3-30 13:24

这个话题只不过是当前中国社会的一个个案而已,其本质的东西并不在这里,最终的本质是,人权,民生,民主!
作者: ahlqzxl    时间: 2010-3-30 15:50

胡扯,换妻合法化,道德怎么办?道德放在什么位子
作者: xbat2999    时间: 2010-3-30 17:00

李教授一直是中国性开放的积极推动者,可够勇猛的,值得佩服!
作者: 892003j    时间: 2010-3-30 17:02

要是都同意换也不是不好,互补互补,换个角度想也没什么
作者: 色中猴    时间: 2010-3-30 17:09

李银河的言论是不错,可是这是在中国我们的国情要求我们,换妻是不能被接受的。
作者: 偷吃的老猫    时间: 2010-3-30 17:12

在古代确实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
就是在现代,俺也觉得可以商榷,毕竟是人家的自由
作者: 接忠    时间: 2010-4-1 09:06     标题: 同意

换妻对中国人来说还是不能接受的,在国外也很少吧,对于我来说,还是不接受,因为我老婆很靓。
作者: batman516    时间: 2010-4-1 09:08

换妻这种新潮、另类的事情在我国也只是大家图个新鲜讨论讨论,你要让大家真的付诸于实际,恐怕都会打退堂鼓的
作者: 狼爱上羊    时间: 2010-4-1 09:17

如果换妻合法了那起不是这个社会就乱套了吗,就没有色情化了吗
作者: bnq    时间: 2010-4-1 09:32

先把李银河拿来换了。看看效果如何呀。呵呵
作者: 戒色僧    时间: 2010-4-1 21:20

双飞犯罪啊 哎 你情我悦  我还以为只是违法呢   涨见识  谢谢楼主
作者: fqwxdwen    时间: 2010-4-1 21:27

我想,在中国这样的事还是不被大多数人接受,要玩就找情人玩,交换情人还可以。对大多数人来说,换妻是不能接受的。
作者: 传说中的小骚    时间: 2010-4-1 21:54

引用:
原帖由 马韵文 于 2010-3-25 14:27 发表
李银河-----中国人都知道,那对男人来说太贴心了,男人的实心话, 她能倾口而出,不愧是男人的贴心人
问 此人是谁啊 真不认识 不过可以给此人发追受男人欢迎奖 心声啊
作者: heiqijuntuan    时间: 2010-4-1 22:59

应该说她的丈夫更出名些,但真的是走的太早了,不过她也基本继承了王小波的思想,道德和法律是两码事,不能相提并论,虽然个人不会去做但还是赞同这种提议的,
作者: wanzhaorui    时间: 2010-4-1 23:07

李银河这个也是个任务一直说些没用的东西,来吸引人们的眼球啊
作者: chiwdj    时间: 2010-4-2 00:27

换妻在国外似乎很流行,如果在国内这样还有一段很长的路才可以被接受,尤其是官方接受还是需要时间的
作者: WOSHIFQ    时间: 2010-4-2 00:38

这个口味太重了,我想只要是大男子主义的人没有一个会同意的吧
作者: ICE1034121794    时间: 2010-4-2 00:38

换妻 这种叫法就不对,是对妇女的不尊重。
应该称作 换马
作者: zhangxiaoyue    时间: 2010-4-2 01:15

这位学者我是不认识的,不过言论倒是很厉害,很有打破传统的风格
作者: alovelola    时间: 2010-4-2 01:20

换妻,在中国没可能实现,中国这方面捉的挺严的..
作者: 黎一明123    时间: 2010-4-2 06:39

这个 有罪无罪 不是我们说了算 但是有很重要一点就是 民不举 官不纠
作者: 西藏12388    时间: 2010-4-2 08:15

夫妻生活过的和谐的话还需要换妻吗,我看李银河肯定跟她对象不怎么和谐,想寻求点刺激
作者: 爱臀者    时间: 2010-4-2 10:21

有情人终成眷属!祝福他们!同时也使我们了解到了在这个世界上真的有很多我们不曾遇到过的神奇事件啊!
作者: yaha123    时间: 2010-4-2 11:32

这个 群P大家都还是很喜欢的  但是换妻我就接受不了了
作者: tjs1999    时间: 2010-4-2 11:34

干嘛换妻啊,换夫吧,把LZ这样的都换掉。
作者: cxp226    时间: 2010-4-2 16:13

我看过许多报道,李银河没有主张“换妻合法”,而是主张“因换妻而被判的聚众淫乱罪,从社会发展和法律的角度来看应当取消”。
作者: xbky1981    时间: 2010-4-2 16:19

如果你真的爱你的妻子我想没有那个男人愿意去用妻子交换什么,你失去的也许比得到的更多
作者: 434318    时间: 2010-4-2 16:31

这个让人有点难以接受,可能我是男人的原因,谁希望自己的女人让别人操呢?
作者: xiuwen    时间: 2010-4-2 18:06

真是不知道怎么想  换妻要是真的合法了 中国的道德那要沦落到什么地步了  。。。就连现在的 某些岛国也没有 换妻合法化吧~~
作者: chenluwei    时间: 2010-4-2 18:20

李教授说说而已,她不表达与众不同的观点,谁来鸟她
作者: 院士    时间: 2010-4-2 18:24

大家可以查阅李银河这个人以前的言论 她一直以来就是个极品
作者: kurvis    时间: 2010-4-2 18:31

换妻,绝对不干,自己老婆怎么可以给别人!在中国立法不太现实!
作者: abcplz    时间: 2010-4-2 23:45

我认为这样的游戏还是不玩的好,我们这里是中国啊,干吗什么都要向外人学呢。
作者: oizhtd    时间: 2010-4-2 23:57

我还比较能接受  不过要在夫妻双方都同意的情况下
作者: ass999    时间: 2010-4-3 13:20

本人没有现代意识,不太赞成这类活动,不过很期待李某某参与这一活动的相关报道
作者: lanseyu998    时间: 2010-4-3 13:30

放P 我不赞同 老婆还是我一个人的好 我担心的是卫生 卫生啊
作者: long7980    时间: 2010-4-3 14:08

这个东西还是接受不了~要是能换,那和动物有什么区别?况且有的动物一声也是一夫一妻的
作者: liuliangzhan    时间: 2010-4-3 15:05

李银河看到了广大中国男人们的心声,强烈支持啊!!!
作者: 459085065    时间: 2010-4-3 15:15

这事不好说。各人意愿下又没伤及别人好像无最,但国人意识形态无法接受。
作者: kkyang    时间: 2010-4-3 15:19

性开放也不应该这样吧,但是如果你情我愿的也就无所谓了,谁又管的着呢?
作者: df-21    时间: 2010-4-3 15:22

看来一个新的性开放浪潮又要袭来啦,色狼们可是有福了,大家都去感谢李银河!
作者: 梦中的婚礼    时间: 2010-4-3 18:46     标题: 回复 1楼 的帖子

貌似 在安全 卫生 私密 双方自愿的情况下 发生什么事情都是很正常的 要谁管?
作者: shenzegs    时间: 2010-4-3 18:55

以后这么幸福的声音最好不要在愚人节这段时间发,比如情人节什么的发,那样更有情调,更来激情。
作者: rao1970    时间: 2010-4-3 19:27

有欲望没有错,换妻还能合法?但是要控制好自己
作者: 5950349    时间: 2010-4-3 19:35

李老师的众多言论中 这个是最出格的
也是最不符合中国人伦理道德的
广泛的说 在世界上也是不那么光彩的事情
要说到法律部分 讨论倒是可以
作者: zzg195    时间: 2010-4-3 19:50

支持李银河,中国人的性观念需大幅的提高的。多几个这样的人,我们就会大踏步的前进
作者: 三嗯    时间: 2010-4-3 20:00

无罪,简直是丧尽天良,天理难容,这都合法,那整个社会就乱了套了
作者: smmm    时间: 2010-4-3 21:26

李银河是不是自已也换过了呀,真是放屁一样,无聊。
作者: 帝国时代    时间: 2010-4-3 21:34

呵呵,李银河的说法挺不错,可问题是国家能允许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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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帖最后由 帝国时代 于 2010-4-3 21:36 编辑 ]
作者: shenggege    时间: 2010-4-28 04:03

你情我愿,没谁逼谁,这也犯罪?道德问题还差不多
作者: 天停止了哭泣    时间: 2010-4-28 12:23

不亏是性学专家,敢提出这么大胆的理论
不过要想让大家接受,恐怕还需要一些时日啊
作者: STAZY    时间: 2010-4-28 12:45

那不是资本注意的毒瘤么?在中国这种东西是觉得要打击的,现在中国学聪明了,什么东西只要看不惯,先立法来禁止你,然后光明正大的搞你,曰:你违法了!
作者: savior403    时间: 2010-4-28 13:01

我和我小朋友也打算换妻呢,一起出去旅游的时候
作者: 静聆山月    时间: 2010-4-28 13:49

宪法保护的公民的人身权利(其中包括性权利),我并不赞同换妻这种做法,可是别人有这样的做法是合理的。不能因为它不合情我们就连我们自身的人身权利都不要了。
作者: xiaoxiami9    时间: 2010-4-28 14:55

性欲爱怎么能乱来。有了爱才能有性,没有爱的性就像两只青蛙办事一样!
作者: 河北新骅    时间: 2010-4-28 15:00

有一点黄牛  就像有官员说高房价是为了计划生育一样   纯粹是放屁
作者: 654955100    时间: 2010-4-28 17:50

呵呵,个人做不到这种事,这不是爱一个人的表现。
作者: xiaomage2010    时间: 2010-4-28 18:35

九州华夏,泱泱大国,岂能有悖伦理纲常,妻子不能换,只能自己享用,想换个口味就再找一个,要学人家俄罗斯,有人提出一夫多妻制了
作者: sz123456    时间: 2010-4-28 18:58

这是一个很敏感的话题,因为在传统中国到现在发展中国,这个话题也是敏感的,我认为换妻应该受到法律约束。
作者: Stlucefer    时间: 2010-4-28 19:04

不能打着人权的头号将一些不道德的事情合法化,换妻只能说是两个人对家庭的背叛,如果这形成一种社会风气,对整个社会都有坏的影响
作者: shdzfl    时间: 2010-4-28 19:22

立法的问题,有些条款早已out了,既然接轨就学习吧。
作者: nanjiangyike    时间: 2010-4-28 19:31

李银河一个挺前卫的女人,她的理念是尊重人权,很有代表性的,至于换偶本人觉得是个人的理念使然,只要不打张扬,没人会管他们的闲事的。
作者: aisinvon    时间: 2010-4-28 19:47

要是这种行为合法化,我只能说是人类精神文明的一种退步、一种堕落。要是这样,还用讲家庭,讲情感嘛。这样的话,恐怕世界的艾滋病只会越来越多拉吧
作者: ji777ji    时间: 2010-4-28 20:01

引用:
原帖由 HUWA 于 2010-3-30 13:24 发表
这个话题只不过是当前中国社会的一个个案而已,其本质的东西并不在这里,最终的本质是,人权,民生,民主!
这位仁兄道出了李银河教授的实质。那是对人权的尊重,是在不为外人带来伤害下,对个人的意愿及其价值观的尊重。可惜我们国人历来太强调大统一的思维模式,并常常以道德的名义来扼杀排除自我意识和剥夺自我权利,这其实是在长期思想的禁锢和避重就轻的教育体制下,心智得以扭曲,常识得以蒙蔽的结果。另外,更准确的说不是换妻,而是换偶或夫妻交友,这样更能确切理解其中的含义。
作者: tco-031    时间: 2010-4-29 12:16

就人权而言她所说有一定的道理,但这样的结果对中国却未必合适,我们走的路时常是非左既右的,这样的事并不适合具有特殊情况的中国。
作者: abcwk123    时间: 2010-4-29 12:19

我觉得随着社会的发展,时代的进步,这种现象会普遍的存在,有很多还没有暴露出来。不知道该说这是好事还是坏事。个人觉得多少会影响到家庭和下一代吧!
作者: feiyingeagle    时间: 2010-4-29 12:50

无所谓,只要全部自愿,旁人理应无权干涩,但在中国还是悠着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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