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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以色列本次袭击事件的后果随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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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色列本次袭击事件的后果随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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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地风寒(2010-6-4 20:53): 兄弟,你这版排得,太让人难看了啊,有空整整
  并不准备写太多,只是想作为抛砖引玉,大家谈谈自身的看法吧。

  首先想说的是,基于自身的立场和角度问题,论坛里会有不少人对以色列此次行为的正当性引发口水战……

  不过最近忙死,没精力打口水战,所以不谈本次行动,只谈政治影响。

  只是基于需要,还是稍微客观阐述一下事件吧。

  其实事件很简单,50多个国家的志愿者,在土耳其人权自由及人道主义援助基金等人道主义救援组织的支持下前往加沙,其一方面是为了进行人道救援,另一方面是为了挑战以色列的封锁——其实这个最终目的还是为了实现加沙地区人道主义救援的正常化,也包含对加沙地区人道危机的同情因素。

  基于这个根本目的,几艘船只拒绝以色列提出的各项要求,准备强行通过以色列领海进入加沙地区。

  从技术角度上说,未经一个国家同意而闯入领海,是得不到法律支持的……除了日本的无害通过法;但问题在于,本次袭击是发生在公海上,因此即使救援船队的目的是闯关,但以色列的行动仍旧得不到国际法的支持……

  而从道义上说,无论人道船队的手段是否合法,他的行为和目的是基于人道主义角度出发,而且并未携带武器弹药等非人道主义救援物资,以色列公然袭击人道主义救援队伍就是在挑战整个人类文明的道德底线,这就是为什么包括美国在内的没有一个国家会支持以色列的做法。况且,基于前面一个因素,这个是在公海上的行为,以色列没有权利强行登船检查,所以以色列说是因为志愿者的激烈反抗导致流血事件的发生——因此把责任归咎到志愿者身上是不会被国际社会接受的,因为他无权这样做么。

  所以,无论是法律上还是道义上,以色列本次的行为都是在国际上站不住脚的——这个是基本前提。

  同时,由于本次参与救援的来自于50多个国家,无论其手段是否合法,作为国家的角度来说,必需保护自身的公民,因此涉及的国家是不可能开口说错在我的公民身上,你以色列是正确的——这样以色列的压力就更加的大。

  基于上述两个方面的压力,可以说以色列本次的行动在国际外交上无疑是极其失败的,甚至会带来严重后果。但以色列是否真的如此愚蠢?我分析了一下,比较可能的应该是以色列事先也没料到志愿者会激烈抵抗(忘了土耳其人的突厥血统……),本来就是想扣船宣示主权,但没想到会演变成流血冲突。

  如果真的是这个理由,那么可以想象出以色列在危机公关上必定会是非常失败。

  因为根据事先拟定的剧本,以色列强行登船,扣押之后带回母港,根据以往以色列外交的情况来看铁定是铁腕外交死不认错——如果没出人命,这事情闹不到哪里去,而且确实能够起到震慑其他救援组织的效果,完美执行以色列封锁加沙的计划。

  但以色列没料到死这么多人,那么外交上第一反应会是不知所措,虽然前期仍旧会死鸭子嘴硬,但在国际舆论的压力下还是要对此软化态度,最终道歉。

  一旦道歉,那么就无法维持以色列过往强硬外交的风格,这个后果可能短期看不出太大变化,但未来长远来看,还是会有后遗症的。

  以色列的反应不谈,我们还是要看国际社会。就如上面说的那样,不论理由,公众获取的直观信息是“以色列袭击的前往加沙的人道主义救援团队”,那么会由公众层面带来两方面的影响。

  一个是加沙的人道主义危机将被关注,之前可能很多人并不清楚加沙的人道主义危机情况,但由于本次媒体的全面报道,即使西方媒体会倾向以色列,但公众仍旧会获得加沙人道主义危机的基本情况信息,而普通公众往往是同情弱者的,他们得知这个消息后,大多数的选择可以想象必定是站在以色列的对立面上,而这个对立面往往会被模糊到巴勒斯坦而非加沙人道主义危机。由此民众很可能会从基于对人道主义危机的同情和关注升级到对巴勒斯坦的同情和关注上去,这就将以色列置于 “邪恶国家”的角色上去。

  民主国家(请不要扯开去,打一枚预防针)权利集团对民众情绪敏感度还是比较高的,民众的立场如果是站在反对加沙人道主义危机这个基本面上,那么可能会要求政府对此进行谴责,而起码一些想淡化此事(譬如美国)的国家就不能站在以色列的支持者立场上说话,否则会面对选票流失的风险。而如果民众将这种同情升级到对以巴关系的判断上去,那么必将迫使政府重新选择在以巴关系之间的立场,这将使得以色列在巴以问题处理中被迫处于孤立的国际地位,而以色列持续一意孤行蛮干的话,将最终站在整个人类文明的对立面——极端情况下。

  这是加沙人道主义危机被关注后会带来的后果推测,但并不是无法破解。基于西方国家同以色列的暧昧关系,会在第一时间强烈谴责以色列的行为,但控制媒体(请不要认为西方媒体是真正自由的……)将后续进展淡化报道,以色列也可以利用自身犹太集团在全世界的财政影响力干预媒体的跟进报道,这样公众的注意力只要不被持续吸引在这个事件上,并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淡化,那么就能避免严重的后果。

  第二个被关注的就是事件本身,正如之前所说的,公众获得的直观信息将是“以色列军队袭击的人道主义组织”,也如之前所说,民主国家公众的观点和立场将影响政府的外交策略;加上50多国人员参与其中,本国公民被羁押或者死亡,必定迫使该国采取强硬的政策来保持选民的支持,这必将使得世界多数国家采取强硬的外交手段或者外交策略来应对本次事件。最直接的体现就是向来和以色列暧昧的美国也不得不表示遗憾来表明基本立场,对比则是土鳖之前就天安号事件表态反对破坏半岛和平——实际上则是不表明支持哪方的立场。但基于西方国家同以色列的暧昧关系和犹太集团的存在,联合国的谴责必定只是口头上的,而将不具备实际行动,这个是可以预料的——但只是如此,也将使公众在今后不会支持以色列,这个是很严重的后果,因为会影响到国家的外交层面。而伊斯兰国家同以色列的矛盾必定会加深,这里又要说到土耳其,土耳其近几年同以色列的矛盾本身就是在恶化,加上土耳其正在谋求中东伊斯兰国家的领导者地位,必将在本次事件上大做文章,成为反以先锋,不能说中东伊斯兰国家会因此跟风,但出于地缘政治考虑和中东主导权的考虑,其他伊斯兰国家势必会跟进,这样以色列在中东地区的压力势必会被放大,由此带来的影响则是不这么容易消除的,最极端的后果是以国家力量为支持展开人道主义救援——这样以色列将陷入外交两难的境地,但这个选项也不是伊斯兰国家所希望的。

  可以总结的是,以色列本次行动的后果无疑是严重的,他将自己推到了全世界人民的对立面,但直接影响并不会太严重,无论国际间还是中东国家会采取强硬但并不激烈的方式谴责以色列的行为。不过有一点是值得探讨的——远期影响,以色列目前能够封锁加沙而不受到国际制裁,犹太集团是一方面,另一方面则是纳粹屠杀犹太人的事情到现在为止都还被公众所认知,公众会因此对以色列产生同情情绪,使得放任以色列进行一些极端的(恐怖)行为,不可否认,犹太集团在国际上惯用的牌就是纳粹大屠杀,将这个理念在公众视野中反复出现,博取公众同情而获得外交上的空间。但本次事件,公众对以色列的认知会从一个昔日的受害者转变为今日的新纳粹角度上,对其同情情绪必然会被削弱,这将影响以色列的外交空间,如果多发生几次,甚至会引起公众对以色列的憎恨,这样以色列在中东问题上的外交优势将不复存在。

  顺带一提,本次对双方来说都没有绝对的输赢:

  巴勒斯坦——获得国际关注,但失去了人道主义救援的机会

  以色列——能够继续执行封锁加沙的计划,但失去了国际支持

  不过倒是有一个受益人……金二世的国际压力一下子小了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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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ssTory 金币 +82 精彩文章 希望再见兄弟大作 2010-6-6 1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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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pstang001 于 2010-6-1 23:55 发表
不过说别的,以色列真是敢作敢为,毫不含糊
如果按照这个角度来看
纳粹对犹太人的屠杀也应该从某个角度上来说被表扬了——敢作敢为,毫不含糊
犹太人的优势在于能把对其种族的大屠杀扯上
但牵扯到本次事件,这个反而成为了其弱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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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jx4177 于 2010-6-2 06:59 发表
我除了让楼主去看看那些神勇的“国际救援组织成员”挥舞武器袭击以军的镜头外,没别的好说。

1982年10月12日中国首枚潜射运载火箭发射,溅落区是太平洋的公海,而那里也是中国政府划定的禁区,中国的军舰还在那区 ...
驱逐和登船检查是两回事情……
除非主张领海主权,譬如钓鱼岛那边
而且中国当时有宣布此地划为军事禁区
请问以色列事先公布过该海域禁止第三国海域驶入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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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jx4177 于 2010-6-2 07:01 发表

换你去当以军士兵,对着敲过来的铁棒无动于衷,你敢不。
这叫屠杀还是自卫,还是那句,看视频。
CCTV没播,你可以自己上网找。
看明白我的原话行不?
我又没说是在屠杀
我说的是敢作敢为
语文能力?

[ 本帖最后由 buliesi 于 2010-6-2 15:22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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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jx4177 于 2010-6-2 07:24 发表
楼主犯的一个错误就是将公海的航行自由变成一个“神圣不可侵犯”“至高无上的权利”来解读,这是典型的对国际法无知的体现。公海自由航行只该用于和平目的,而且不得损害他国利益。要不然,全世界的海上都会是“自由航行”的海盗,因为是公海,所以没人能管我。

实际上,赋予公海自由航行权的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并不具备覆盖联合国宪章的效力,而联合国宪章赋予当事国在行使自卫权的情况下,在公海使用武力和执行检查任务。很明显,埃以两国对加沙的联合封锁就是为了杜绝巴勒斯坦人再次获取武器对以色列的袭击,是以色列在行使自卫权,土耳其这支所谓的救援船队哪怕真要通过封锁线,也不具备免检的借口或者法理依据,更别说主动袭击登船的士兵。

假如以色列有俄罗斯的一半野蛮,这些船队早就该下海见龙王,我们的新星号不过是提早离港就被击沉,而这些“救援船”可是抗拒检查还主动袭击以军士兵。
你犯的第一个错误就是我从来没说过公海的航行自由变成一个“神圣不可侵犯”“至高无上的权利”
按照你的喜好,如果我说过我删号,我没说过你删不删~
开个玩笑,不过你显然是个法盲了,我们来百度一下《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百度哦
【公海是指国际法上指不包括国家领海或内水的全部海域。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公海是不包括在国家的专属经济区、领海或内水或群岛国的群岛水域以内的全部海域。公海供所有国家平等地共同使用。它不是任何国家领土的组成部分,因而不处于任何国家的主权之下;任何国家不得将公海的任何部分据为己有,不得对公海本身行使管辖权。】
——要看清楚,“任何国家不得将公海的任何部分据为己有,不得对公海本身行使管辖权”,驱逐是一回事情,但登船检查属于执行管辖权,我知道你是法盲不懂这个,所以给你解释一下
你说的公海自由航行权
【在第八十七条有定义
  1.  公海对所有国家开放,不论其为沿海国或内陆国。公海自由是在本公约和其他国际法规则所规定的条件下行使的。公海自由对沿海国和内陆国而言,除其他外,包括:
    (a)  航行自由;
另外关于你所谓的限制条款,则参照第八十八条
公海只用于和平目的。】
本次人道主义救援船队的目的是为了人道主义援助,如果这个不是和平,那么你所谓的人道主义救援是否就是代表战争?
如果你说是的话,只怕会让更多人认识到你是非不分的态度而已……

对于你说的埃及封锁加沙
【埃及总统穆巴拉克下令开放拉法边境2010年06月01日 22:34国际在线专稿【大 中 小】 【打印】 共有评论1条
国际在线消息 (记者 方文军):埃及总统穆巴拉克6月1号下令开放拉法边境,以便人道主义援助进入加沙地带。

据埃及中东通讯社报道,穆巴拉克当天下令,开放加沙地带南部与埃及接壤的拉法边境地区,以方便人道主义救援组织和医疗人员进入加沙。同时,国际社会援助的各种医疗物资也将可以通过拉法口岸进入加沙。

据拉法地区的埃及安全人员称,拉法边境将于2号下午1点30分开放,但没有设定再次关闭的时间。

自2007年巴勒斯坦伊斯兰抵抗运动(哈马斯)夺取加沙控制权以来,以色列就对该地区实行严格的封锁策略。而埃及每周仅开放拉法边境2天,并且只允许人员和一些基本生活用品过境。


是否在打你的嘴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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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jx4177 于 2010-6-2 07:38 发表
说到底,事情其实很简单

1、以色列和埃及设立封锁,包括公海上的海上封锁,是在实施集体自卫权,是联合国宪章赋予的权力,而不是践踏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2、不管你是什么船也不具备天生的穿越封锁线不接受检查的理由。袭击登船士兵的,是土耳其人。
3、所谓以军“袭击”救援船,不过是一种哗众取宠的标题。
说到底,事情其实很简单
1、埃及从来没有彻底封锁加沙,而且现在停止封锁,让某人情何以堪哪
2、不管你是否具备穿越封锁线的条件,但没有任何国家具备在公海行驶管辖权的条件——除非你能证明其目的不是和平目的
3、有人喜欢追着日本鬼子的屁股跑,也有人喜欢追着以色列跑

[ 本帖最后由 buliesi 于 2010-6-2 15:25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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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ssTory 金币 -20 "狂打小JJ的嘴巴"这个过分了... ... 2010-6-2 1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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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给小JJ上课
我的原文可是“以色列的行动仍旧得不到国际法的支持”
请问哪条法律支持以色列在公海对非武装的人道主义救援船队执行管辖权?
不要故意曲解我的话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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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jx4177 于 2010-6-2 07:24 发表
假如以色列有俄罗斯的一半野蛮,这些船队早就该下海见龙王,我们的新星号不过是提早离港就被击沉,而这些“救援船”可是抗拒检查还主动袭击以军士兵。
这句话的幼稚在于法盲
如果你杀了10个人是犯法
那么我杀了5个人,只有你一般的野蛮,是否不犯法?
犯法的根据不是情节的轻重,而是事实的认定……上了一课不?
拿俄罗斯举例子只能让人嘲笑而已

另外,提醒一下,公海上以色列没有管辖权,登船可是侵犯他国主权
这个不叫主动袭击,志愿者才是真正的自卫!
让我再给你上一课吧,关于登临权
《海洋法》里有明确规定

登临权
 1.  除条约授权的干涉行为外,军舰在公海上遇到按照第九十五和第九十六条享有完全豁免权的船舶以外的外国船舶,非有合理根据认为有下列嫌疑,不得登临该船:
(a)  该船从事海盗行为;
(b)  该船从事奴隶贩卖;
(c)  该船从事未经许可的广播而且军舰的船旗国依据第一O九条有管辖权;
(d)  该船没有国籍;或
(e)  该船虽悬挂外国旗帜或拒不展示其旗帜,而事实上却与该军舰属同一国籍。
2.  在第1款规定的情形下,军舰可查核该船悬挂其旗帜的权利。为此目的,军舰可派一艘由一名军官指挥的小艇到该嫌疑船舶。如果检验船舶文件后仍有嫌疑,军舰可进一步在该船上进行检查,但检查须尽量审慎进行。
3.  如果嫌疑经证明为无根据,而且被登临的船舶并未从事嫌疑的任何行为,对该船舶可能遭受的任何损失或损害应予赔偿。
4.  这些规定比照适用于军用飞机。
5.  这些规定也适用于经正式授权并有清楚标志可以识别的为政府服务的任何其他船舶或飞机。
麻烦你告诉我以色列登临人道主义救援船只符合哪一条了?
海盗行为?奴隶贩卖?没有国籍?广播?
以色列怎么做的?“军舰可派一艘由一名军官指挥的小艇到该嫌疑船舶”?
扯海洋法,也要先去做做功课么
偶不是专家,但起码百度来也比不懂装懂的人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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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runot2far 于 2010-6-2 04:03 发表
我比较关注这次事件中土耳其扮演的角色。
土耳其以前在阿拉伯国家和以色列的冲突中一直都比较克制,不怎么出风头。但是这次成了急先锋,联想到上次对我们国家的政治攻势,感觉这个国家的确有点想要抬头的意思。
在 ...
土耳其目前的表现,有点想做伊斯兰国家领头羊的味道
前几年从中国大量购买远程武器(狗血的卫士)、近几年来在国际外交上的动作
我认为都是土耳其期望得到领导者地位的表现
这就需要考验中国的外交智慧
如何在乱中获得更大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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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这样的,关于海盗的问题我在之前就解释过公海登临权的定义
抓捕海盗是符合国际法的
但对于人道主义船只,除非以色列以抓捕海盗、奴隶贸易等借口登临,否则都是不符合海洋法
这两者是有区别的,海洋法专门对海盗问题有定义
所以拿海盗来参照是不合理的

而面对以色列的非法登临,那么船上的人员就有权反抗,这样没有理亏不理亏的道理,这才是正当防卫
难道人家非法闯入你家,你反抗了还理亏?
一样的道理
发生流血冲突是两方面的因素
志愿者这边,土耳其本来就是极端教义,塞浦路斯问题上就可以看出,激烈反抗应该是在意料之中的
而以色列以为人家看他拿着枪就会老老实实,结果没想到会遇到反抗
一方本来就血性,一方又缺乏心理准备
自然就冲突起来了
但事情没坏,埃及就是因为这次流血事件开放边境
否则他将被迫站在阿拉伯国家的对立面上
可以说,人道主义救援的目的还是达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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