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前朝鲜几乎没有象样的治疗设施和医疗器械,
广大劳动人民有病无钱求
医。
朝鲜北部仅有
9
家由日本总督府办的医院,
床位
450
张,
包括私人医院在内,
医生总数不过几百人,
床位几千张。
朝鲜劳动党和政府重视卫生事业的发展。
朝
鲜发展社会主义医疗保健事业突出一点,是实行全民免费医疗制度。
1946
年
12
月
19
日,颁布了《国家社会保险法令》,决定从
1947
年
1
月
27
日起,对工人、
机关工作人员及其家庭实行免费医疗制度。
依据全面的免费医疗制度,
工人、
农
民、
士兵、
劳动知识分子等所有公民都享有免费医疗的权利,
凡到国家预防、
医
疗机关就诊的患者,其诊疗费、医疗费、住宿费、伙食费、疗养所需的来往旅费
等,
全部由国家或合作社负担。
由于实行免费医疗制度,
每人每年平均可以从国
家得到相当于劳动者两个月工资的福利。朝鲜医疗保健事业贯彻预防为主的方
针,
朝鲜全国普遍建立了卫生防疫体系。
从中央到道、
市、
郡都设有专门从事卫
生防疫工作的卫生防疫所和卫生指导委员会;
在里、
邑、洞、
工人区和大工厂企
业均设有卫生检查委员会;
在中小工厂企业设有卫生指导员;
在居民班则设有卫
生班长。在市(区),郡人民医院和农村里人民医院还实行医生分区负责制,每
个医生必须具体了解和掌握自己负责地区的每个人的健康情况,
及时采取必要的
预防或治疗措施;
经常深入居民,
普及卫生知识,
积极帮助和改善劳动条件和生
活环境,
使他们生活得更加文明。
为了进一步发展人民保健事业,
提高医疗水平,
改善医疗服务工作,
朝鲜在发展现代医学的同时,
还发展传统的东医学,
广泛采
用民间疗法和多种东医治疗技术,
新建了许多临床研究所,
东医学研究所,
医科
大学及医院。
在有矿泉或温泉的地方,
修建了疗养所。
同时还建设了医疗器具厂,
加强了制药工业。
由于采取了上述措施,
朝鲜现已实现了农村诊疗所医院化。
全
国医务人员已达
25
万以上。
1986
年,每
1
万人拥有病床
135.9
张,医生
27
名。
每年都有许多职工带薪免费到各地疗养所和休养所休息,农民也享受免费休养。
由于贯彻了上述措施,威胁人的生命的霍乱、伤寒、日本脑炎、血吸虫病、麻疹
等传染病已绝迹。人的平均寿命由解放前的
38
岁延至现在的
74.3
岁(男
70.9
岁,女
77.3
岁),人口死亡率比解放前降低
3/4
。
实施免费医疗制。朝鲜根据抗日武装斗争时期在游击根据地实行免费医疗
制的经验,
光复不久,
从
1947
年起就对工人、
职员及家属实施了免费医疗制度。
此后,
在朝鲜战争时期,
为了进一步实施普遍的免费医疗制积极开展了准备工作,
如为保护人民的生命,
增进人民健康,
国家拨出大笔资金,
修复和新建医院和诊
疗所,
修复和充实医疗器械和医药品生产基地,
培养医务工作者,
等等,
在此基
础上,
1952
年
11
月
13
日,战争正激烈进行的时候,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
内阁发布了
《关于实施免费医疗制》
的第
203
号决定,
第二年起在朝鲜北半部全
境实施了国家出资的普遍的免费医疗制。
免费医疗制的实施,
安定了战时的人民
生活,
保证有力地组织动员他们投入争取战争胜利的斗争。
战后又对私人开业的
医生实行了社会主义改造,确立了社会主义的国家医疗服务体制,从
1969
年起
全面实施了普遍的免费医疗。
从这时候起,
朝鲜劳动者和儿童的健康得到更可靠
的保护和增进。
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社会主义宪法和人民保健法切实保障朝
鲜公民享有免费医疗的权利。
城市、
农村、
鱼村和偏僻山区等凡有劳动者居住的
地方,
都设备齐全的医疗单位和医务工作者;
国家实施医生分区负责制,
由他们
认真地照顾劳动者的身体健康。
所有劳动者随时受到预防治疗,
诊断,
用药,
住
院,疗养,助产,镶牙,使用矫正器和住院膳食等一切费用都由国家负担,甚至
去疗养所的往返旅费也是国家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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