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表达观点:这种情况下要商量着解决,只要你给她钱了,性质就变了,这叫卖淫,你算嫖娼,大不了罚款治安拘留。但是你不给钱,她真的可以告你强奸啊,触犯刑法,3-7年,可不是开玩笑的。
然后,既然是辩论,我就要针对某位层主的言论讨论一下啦(咱俩还是一方的,哈哈哈哈,就是玩乐):
他说:
只怕是提裤子容易,一拍两散难啊。如果没啥把柄,没有后顾之忧的可以扯呼。不然弄不好比强东还要惨。我以前认识一个人,蛮多年前了,跟2个小弟在街边摊吃烧烤,搭了2个妹子一起吃,吃完开房。然后他先走了,2个妹子要钱,小弟不给还把人家项链撸了。结果人家报警,轮奸罪,他算带头大哥判了5年。碰到感觉不对类似仙人跳的,如果条件能接受的,果断认栽离场。
这个观点我同意,但是这个故事啊,很可能这位兄弟没听全。
为啥呢?咱们看啊,这个过程里,三个男的两个女的,一起开房,这就是聚众淫乱罪。两个妹子要钱小弟不给,告轮奸,他还是带头,应该判多少年?
中国法定刑
1,犯该罪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2,具有下列情形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7]
兄弟,你看看,那位带头大哥,真的能5年就拉倒嘛?
然后还有个情节,小弟把人家项链撸了。这个“撸”字用的好啊。你知道这是什么行为嘛?这叫抢劫。抢劫是行为罪,判定标准很简单,暴力下的非法占有。你撸一毛钱也是抢劫。你知道有多少小流氓抢小学生被判了的。
刑法条文
(1)处罚: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二百六十九条 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八十九条 聚众“打砸抢”,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毁坏或者抢走公私财物的,除判令退赔外,对首要分子,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依的规定定罪处罚。
(2)加重处罚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抢劫巨额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这小弟轮奸就10年起步,加上抢劫3年起步,数罪并罚13年起步,上不封顶。带头大哥只5年?如果是真的,这兄弟恐怕要牢底坐穿。所以啊,我估计这位兄弟你道听途说,可能记岔了。